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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2-30 14:07:40 人气: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7〕 574 号文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财务顾问 ” 、 “主承销商”)担任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格通信 ”、“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报如下:

  4、 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执行。

  2016年11月 21 日,海格通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等议案。

  2017年3月 10 日,海格通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本次发行已于 2017 年 3 月 2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 2017 年 4 月 24 日 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7 〕 574 号文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9 月 20 日。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份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交易总量)的 90% ,即 10.46 元/股。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实施完毕,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0.36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拟分别向特定对象广州无线 号资管计划、保利科技、广州证券、 共青城智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智晖”)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 75,147,680 股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7 年 5月 25 日实施完毕后,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74,429,254 股调整为不超过 75,147,680股) 。具体发行数量情况如下:

  实际发行过程中,共青城智晖未在《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的有效时间内缴纳认购资金,视为放弃认购。

  根据投资者实际缴款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67,446,546 股,发行对象为广州无线 号资管计划、 保利科技、 广州证券等 4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广州无线电集团、广州证券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中航期货 1 号资管计划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保利科技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746,216.56 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保荐费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8,746,216.56 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2017 年 6 月 16 日,广发证券向广州无线 号资管计划、保利科技、 广州证券、共青城智晖等 5 名认购对象发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

  截至 2017 年 6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止,广发证券的专用收款账户(账号5357)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698,746,216.56 元。 其中, 广州无线 号资管计划、 保利科技、 广州证券均在时间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共青城智晖未在时间内缴纳认购资金,视为放弃认购。

  2017年6月 19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 7-43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截至2017年6月 19 日15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5357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陆亿玖仟捌佰柒拾肆万陆仟贰佰壹拾陆元伍角陆分(¥698,746,216.56)。

  2017 年 6 月 20 日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4 号” 《验资报告》 : 截至 2017 年6 月 20 日止, 发行人已向古苑钦、庄景东、王兵、颜雨青、汪锋、姚兴亮、刘珩、陶炜、孟令晖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4,197,629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 10.36 元/股, 发行人已收到配套募集资金总额 698,746,216.5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4,578,644.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4,167,572.38 元,发行人 新增注册资本 161,644,175.00 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307,395,829.00 元。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并出具《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认为:

  “ 1、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海格通信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广发证券认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发行结果及认购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和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广州无线电集团、广州证券均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备案手续;中航期货 1 号资管计划、 保利科技均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 广州无线电集团、保利科技、广州证券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中航期货 1 号资管计划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以及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自其他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均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资金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以下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股价在成本下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

  

关键词:海格通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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