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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融合究竟离我们多远?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8-7 16:37:04 人气:

  互联网和之间的融合已成为一种热门,它正在影响着众多传媒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甚至决定着它们今后的发展计划。

  在本年度的JP摩根H&Q技术会议上,AOL时代华纳董事局Steve Case在他的结束中说,“每个十年都有与之联系的词。80年代,这个词是个人电脑。90年代,这个词是互联网。而接下来的十年,关键词将是“融合.”。融合到底是怎么回事?

  融合从广泛一点的角度讲,不但包括PC、电视、电话和立体声系统等硬件设备之间的混合,而且还包括传媒企业的合并。在这个崭新的时代,融合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宽带与强大运算能力CPU的结合将是一场革新。

  Intertainer公司的创始人和董事会Richard Baskin说,“我们现在处于宽带和交互服务的初创期。但是如能不犯错误,就能蓬勃发展。试想一下在家中拥有一家有所有想要的电视、电影和MTV的影音商店。可以随时选择播放。这就是我们试图做的。”这家公司从事交互式电视服务如提供视频点播业务等。

  和互联网融合的魅力已经在AOL和时代华纳公司的合并事实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尽管当初业内对AOL和时代华纳的合并众说不一,但是两家公司合并后所推出的跨品牌、跨的交叉广告业务让投资者兴奋不已。后来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在2000年广告市场普遍委靡的情况下,AOL时代华纳公司却一支独秀,其在广告和商务方面的收入达到了24亿美元,是能继续保持景气状况为数不多的传媒企业中的一家。

  虽然,互联网和有一种融合的趋势,但是大多数的公司,不论是互联网公司还是传统的公司在这方面做的并不成功。虽然AOL和时代华纳公司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同,但是它们并没有实现在将互联网和有效地进行融合。Forrester Research公司的互联网分析家Charlene Li说,“时代华纳曾试图集中它们的销售线,但最终还只能各归其位。”换句话说,推动企业发展的内部力量几乎和外部的盟友和伙伴一样靠不住。

  不过,融合已经为大型企业展示了良好的前景。当然具体怎么做还是一个大问题,只有那些举措得当的公司或许可以拥有互联网和传统的未来。

  Li说,“今后十年真正的将是家庭中内容的革新。过去电视节目在电视机里,文章在印刷品上。当然以后还会有用传统平台看的东西,但是随着交互式电视的出现,并且一旦家庭网络得到部署,不同媒质间内容的共享将非常、非常容易。”

  互联网和的融合对传媒公司来说会产生正面和负面影响。而其中最令其尴尬的核心问题就是其日益模糊的身份问题。今后这些公司从事的业务范围更加宽泛了包括纸媒、互联网、交互式电视、籍、个人数字助理或其他无线设备等等,但是它们主要业务或者说其定位的业务是什么了?

  同时,这种融合趋势也将使得各种设备间的界限也将变得日益模糊,而长久以人们对这种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种融合不仅使得设备间的界限模糊,而且行业间的区别也日益变小。通过合并、收购和战略结盟,内容提供商和电视、电话、PC及立体声系统的制造商间不再阵垒分明,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崭新的互连世界。

  AOL时代华纳公司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它拥有华纳兄弟制片、HBO和时代电视公司,那么它到底是一家ISP、内容提供商还是内容发行商呢?而通过MSN挤入门户网站领域和凭借Xbox进入游戏机领域的微软是软件公司、传媒公司还是硬件公司呢?

  Intertainer的Baskin说,“真正的经济价值在于内容和服务,因为这些都是少不了的。这就是AOL如此成功的原因。如果AOL仅是一家ISP,那么就没什么好注意的,但事实是人们已开始沉溺于它提供的服务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未来所谓的融合持乐观态度。从事互联网可用性方面研究的大师Jakob Nielsen对此坦率地说:“现在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就是把东西随机混合并推出从未有过的新东西。这些中的大部分是要失败的。”融合到底是代表了一个网络社会至高的荣耀呢,抑或将成为消费者的噩梦呢?当然这最终只有消费者才能作出的回答。

  大部分的分析家认为融合这种趋势将通过渐进的途径进行,而不是对业界进行一次突然再配置或者对那些早已成为日常用品的设备进行根本性的重新设计。设计一种同时融合电视、PC和立体声系统的设备,不如将这些设备互相连网。一般认为消费者接受不了过度新颖的混血产品。

  分析家引用了交互式电视的过去为例,它经历了多个从热炒到冷落的周期。回朔到90年代早期,苹果公司的MacTV设备可谓是业界的一个轰动,但是在搁置前仅售出了1万台。

  最近,当微软收购位于的网络电视网络公司Mountain View,对业界造成了不小的震撼。该产品允许用户通过电视网络进行网络冲浪。但是到目前为止,即使有微软的背后支持,这一产品仍增长缓慢。目前,它大约仅有1百万用户。

  至少现在,消费者还是选择用电脑来发送邮件和网络冲浪,而电视则用来看肥皂剧。Terra Lycos U.S.公司总裁Stephen Killeen说,“消费者不堪重负,互联网最棒的是可使用户接触到前所未有的信息。问题也在于此,我们所面临的挑战就是如何向用户提供找到所需合适信息的便捷方法。”

  消费者之所以对混合设备产生抵触情绪在于主动和被动的截然对立。看电视很明显是一个被动过程,而使用电脑或网上冲浪就需要主动参与。当融合的设备流行后,懒散的消费者就不得不通过键盘或其他手段进行详细了。无疑这种形式的“懒散交互”对消费者来说有一个接受过程,因而就有赖于工程师们简化用户界面和消费者改变长期形成的习惯的能力。

  上述事实都是基于宽带网络的,但是宽带又将何时才能成正的事实了?。Excite At Home’s公司前首席执行官George Bell说,“宽带比我们任何人所预测的都发展得快。但是,从一个广告客户的角度看,除非它的用户规模达到目前的2到3倍,否则我不认为它能赚到什么钱。它的用户仍太少。”

  所以,除非宽带网大规模进入家庭,否则上述所说的只是空谈而已。没有人能确切地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按照门户网站的运营商的说法,这一天好像不远了。宽带的普及在某种程度上会对融合趋势产生很大的影响。

  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融合趋势的逐渐形成,大部分的分析家认为宽带业务价格最终将下降,因此网络运营商将寻找其他高利润的收入来源。运营商刚刚领这样一个事实,它们最根本的资产就是与终端用户相联系的计费和品牌,应用提供商也开始体会到了这一点。因而内容和应用提供商与网络运营商之间建立起来的关系可能蕴藏着今后融合的宽带网最大的赢利机会。

  没有人怀疑互联网和电视之间相融所创造出来的个性化色彩,但是这适合很难在电子商务领域得到应用,虽然很多公司都在尝试。如果两者能够相融合,那么消费者可通过屏幕观看MTV,然后通过鼠标或遥控器来订购CD。有分析家称,这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预见顾客的需求,然还有很多的要走,但互联网确实是最好的直接回应和直接销售的渠道。

  或许Internet确实有这么棒,但是投资者尤其那些传统公司对此是深表怀疑,它们希望能够尽快互利。最近NBC决定大大减小它的Internet分支NBCi的规模,而迪斯尼决定结束它的Internet 门户

  NBC和迪斯尼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目前互联网还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可靠的收入来源。硅谷法律公司Gray Cary的一名合伙人Mark Radcliffe说,“我代表许多的风险投资商,在线广告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至少在目前已死亡,它已经伤透了投资者的心,风险投资商认为“游戏已结束”。”

  在线广告依然是一个巨大的收入来源,虽然目前经济的低迷已经使得其遭受了重创。对它的失望很大部分是过度期望的作用。然而事实上,在可比的时间段内,在线广告保持了超出任何其他的增长势头。它在1994年到2000年短短6年内,从无到有发展到82亿美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广告客户在在线广告上的停止总数上要超过花在室外广告,并且过不了多久,在线广告就会超过亿美元)。

  Forrester公司的分析家Li说,“主要的传统广告客户正开始考虑怎样来利用这一新的。”将高度细节化的用户信息与个性化的技术结合,在正这方面在线广告客户已经越来越成熟。

  诚然,在线年确实黯然无色,但所有其他形式的广告也是这个样子。在线广告的发行商的创始人、和主编David Talbot说,“互联网广告模式似乎不会永远无效。广告总是跟着观众走,而在线观众目前增长很强劲。”

  不过,根据投资心理,感觉总是胜过现实。因此,既然目前对在线广告模式的能力持怀疑,互联网传媒公司目前正寻找其他潜在的收入模式,包括订阅、电子商务收入共享、信息共享和赞助。

  根据研究机构Forrester对50家传媒公司的一项调查,目前传媒公司67%的收入来自广告,但这一比例到2003年将下降到59%。最大的增长将是电子商务,从现在的15%到2003年的20%。这一数字包括商品直接销售和收入共享。

  长久以来顾客无须为网上内容付费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但现在这一正受到投资方巨大压力的。现在许多网站已经开始对其提供的内容以及各种服务收费,而先前这些是不收费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

  网络发展的初期,时代华纳试图对它的Pathfinder网站收取订阅费,最后失败了,这一站点也关掉了。而华尔街网络版本的订阅模式似乎更有前途。超过50万的订户每年付29到59美元来获得在线版本。该刊物对在线版本收取费用的举措在互联网上发挥了品牌效应。Gray Cary公司的Radcliffe说,“你对花钱买来的总会看得重一点。华尔街周刊面对当时的习俗,无疑是作出了一个非常困难的决定,但是长期来看,绝对是值得的,因为它既打响了牌子又带来了收入,可谓名利双收。”

  其他公司也会跟进吗?也许会,但是在内容质量和消费者为内容付费的情愿程度方面,网络与电视相比还差得远。不过呢,其他公司也在尝试。Consumer Reports目前有超过55万用户一年付19美元到47美元,但是它所提供的信息常有用的。

  Post-Bulletin对住在它的订阅区外的读者每年收取60美元的费用。该公司编辑和总经理Jon Losness说,“我们不想再让人认为我们的内容是不值钱的。我们将加快这一做法,因为其他模式是无效的。”

  确实,网络要成为能养活自己的形式,消费者必须从免费的心理观念转到收费上来。Salon.com公司的Talbot冒了个险,他认为每月350万用户中的2%愿意每年花30美元获得一份特刊。他说,“自从四月份推出该业务以来,数目在快速增长。”

  当然,互联网要让人们打消那种免费的观点,这并非易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需要法律的帮助。互联网要真正成熟起来,知识产权的立法必须跟上技术的发展。Gray Cary公司的Radciffe,同时也是该公司的知识产权许可组的,他说,“知识产权的问题至少在这十年中还将牵扯不清。在20世纪,我们看到了几次向新的转换。每次转换都造成了数不清的案例。在互联网产权方面也开始看到类似问题。音乐界问题尤其糟糕。它已建立的系统在离线分发上工作得很好,然而对在线分发却是一个噩梦。”

  要试图搞清如何在数字化世界中分发知识产权时,可能要在法律上经过一个漫长不确定和调整期。虽然不知道有多久,不过至少知道司法机关的态度还是很鲜明的。这将有助于克服那种认为网络上的一切都将永远免费的幼稚想法,并为根基于从知识产权获取收入的商业模式铺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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