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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 315 背后到底有多难?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4-17 3:19:51 人气:

  3 月 13 日,「315 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作家六六先在网络上与京东吵开了。

  当日(3月13日),女作家六六发文称,一位朋友在京东全球购商家售假,在向京东客服和消协投诉后都未得到合理的处理结果。文章还该用户与商家的信息对话,商家欺的部分,都被京东数据后台处理抹掉,商家的虚假广告信息也被抹掉。

  京东方面,对六六转发朋友认为京东售假的回应称:「商家承认是发货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并非售假,要求商家提供十倍赔偿。」 同时称:「六六发布言辞激烈、与事实出入较大并存在恶意的文章,严重侵害了京东平台的信誉。」京东甚至表示,「已经将相关内容进行了保全公证,并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

  1、 六六说,「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基因同时也衍生 BUG,淘宝的 BUG 是马云,他话太多;而京东的 BUG也是它当年能够存在的源泉,就是刘强东一直高举的没有假货之旗。企业小,可以这样宣传,大了,谁都不能,肯定有漏洞,有漏洞就去补,这是实实在在的做法,不能以『京东自营不是京东商城自营,店家发错货,买家想』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没有假货,因为这种强调,只会把企业管理推向。出问题,要解决问题,不是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在我微信后台上,给实锤证明京东卖假货的读者(非常多),你(如果看到)都叹为观止。」

  2、六六回忆,自己也曾在淘宝遇到过卖家卖假货的问题,卖家想通过微信「私下解决」,退款,但条件是给好评,这遭到了自称「绝不会撒谎」的六六的。最终她通过向淘宝平台申请售后,表明收到的货「不对」,在一分钟以内获得了平台退款。

  对比来看,京东这样大的平台,却让消费者(也就是六六的朋友)为了一个与商品描述不符的商品,来回,先不承认搞错,后不承认售假,继而又无门,只能上社交平台,最后背上恶意的黑锅,这说明京东没能将消费者体验与感受放在首位。「我需要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与售后方式大家是在为感受而买单。在美国,买任何东西,到手后,只要消费者表示不喜欢,立马退款退货。」

  六六猜测,京东没有将大数据与技术能力充分应用在用户体验的完善上:「我猜想,淘宝后台有数据,我这种纯买家,不是卖家,都买出皇冠的人,肯定不是找事的的人,所以偶尔一单争议,对广大的消费来说,属于淘宝可承受范围。」

  3、针对京东指出的「存在恶意」一说,六六认为,她只是帮助朋友转发,自己没有物质上的,她朋友(程茉)也只是想把京东平台售假却处理这件事公布出去。「她老公觉得她神经,为 1000 块钱较劲,扔了就得了。」但程茉对六六表示,如果每个人都忍,社会就不会进步。

  六六说,「这就是我为何(在此事)中提起女权的原因,」她露出作家腔调的一面,「你看,你给女性一个破枕头,她要你丢 20 亿美金 (指京东股价下跌) 。」

  最近几年,六六是消费者话题下绕不开的人物。作为「爱怼人士」,她怼过滴滴,携程、妇联,但京东才是她的「老对手」。在过去的 3 年中,她和京东「怼」过三次,但京东的处理方式似乎只有一个「不了了之」,这让六六感到不满。

  六六的做法引来了不少质疑。有人看了京东的回应认为,她都没有搞清楚事实就自己大 V 影响力,六六说:「(我)大 V 都要靠『』话语权才能讨回属于我的,那普通老百姓呢?」

  的确,尽管「315 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国推行已有 30 多年历史 (国际上的「消费者权益日」是 1983 年制订推行,国内于两三年后开始推行宣传) ,但普通老百姓的之难只有量级上的缓解,却没有本质的飞跃。

  2008 年,消费者黄静购买了一台价值 2 万元的某品牌笔记本电脑,在修理过程中发现其 CPU 存在问题。然而在(索赔 500 万)过程中,却被品牌以之名告到门,换来了 10 个月的「之灾」。不过最终,黄静终因「」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并对该公司提出名誉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三项诉讼。

  根据腾讯财经于3 月 15 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38.7% 的消费者会第一时间与消费品卖方协商,36.9% 的消费者选择向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14.8% 的消费者向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5.8% 的消费者向投诉,只有 3.8% 的消费者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因为成本(费用及时间)在不断升高:30.4% 的受访者认为成本超过商品或服务的价格;58.1% 的受访者表示,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来解决投诉,仅有不到 6% 的受访者表示 1 天就能妥善解决投诉。

  成本的升高是否就意味着投诉能得到妥善处理?并非如此,有 57.6% 的消费者表示多次向商家反映,仍未能解决问题;24.6% 消费者表示只有投诉后,问题才得到妥善解决;只有不到 7% 的消费者表示,反映的问题被及时解决了。

  其实,六六、程茉与黄静的就是现实的尴尬写照: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大 V,有钱人还是普通职员,在这件事临的困难或无力,并没有明显的差别。

  1994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正式实施,在那个年代,人们还不知道消费者应该从何说起,王海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

  1995 年,22 岁的王海在隆福大厦花了 170 元买了两副「山寨版」的索尼,然后状告隆福大厦出售假货,并提出索赔要求。王海成为「中国打假第一人」,那一年也被评为「消费者元年」。

  如今,23 年过去了,王海依旧在打假前线。他撕过京东、阿里、耐克、小米、苹果中国等知名企业,他的出现总会引起恐慌。他在、天津、南京和深圳开设了四家公司,主要业务还是与打假有关,帮消费者打假,替企业打假。他做到了用「打假」来成就自己的事业,也早已坐到了年入千万。但他掀起的「打假潮」不仅没有给企业带来高昂的代价,反而催生出了一批「碰瓷者」,他的打假之并未为完善监管制度的动力。

  这些「职业打假人」利用商品过期或商品漏洞问题,故意大量买入商品,然后通过打假要求商家支付赔偿。于是,「职业打假人」变为「职业索赔人」。

  《工商行政管理》于 2017 年发表文章表示:「以深圳为例,从数据来看,职业投诉举量从 2010 年的 699 暴涨至 2016 年的 64593 。据调查,全市在册职业举报人约为 1000 人,已建立多个联盟 QQ 群、微信群,大部分实行群体化运营,也有公司化运作。而举报的重灾区则为食品领域的食品标签标识问题,对产品本身假冒伪劣进行的投诉反而少之又少。例如网络打假,获利的基本的套为:选单、沟通套话、下单、协商。而大部分商家协商后选择花钱了事。这也意味着,打假者获利,而产品的问题仍在,吃瓜群众并未因此而受益。」

  「须知,一个正常的市场中,消费者权益应该是指得到可以确定的、无差别的法律保障,而无需某种『职业化』经营。而只有凭借某种强势操作,才能成功,本身就说明消费仍就缺乏『普惠』式的制度保障。」

  当然,王海自己表示,他打假的目标绝不是牟利,而是要「为消费者服务,」。然而终难逃争议。

  不管是今天的六六,还是昔日的王海、黄静,其的困境都在于,当他们在声嘶力竭为自己认定的权益或争取之时,由于法制与监管的不健全,缺乏有公信力第三方评判,他们所争取的权益的合,存疑。

  美国曾经也出现像六六与王海这样的「激进者」,最鲜明的一枚是美国的「消费者运动之父」奈德。

  1965 年,奈德出版了一本名为《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的书,了通用公司旗下雪佛兰科威尔存在的安全问题。尽管引起了通用汽车对他的调查,但经过双方的对簿公堂,通用汽车道歉、召回雪佛兰科威尔汽车,并向奈德支付了 42.5 万美元的赔偿。

  不仅如此,比六六与王海幸运、比他们单一更有意义的是,奈德的对抗催生了美国的《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汽车召回制度被正式写进了美国的法律条款。

  澎湃新闻的评论说,「(六六朋友)先是向所在城市的消协投诉,但是当地消协表示,京东不在当地;他们查到了京东注册在江苏宿迁(刘强东的老家),拨打宿迁 12345,但是被告知京东只是把客服公司注册在了宿迁,要投诉京东得去;而的有关部门称,京东全球购和京东不是一家公司,那家公司注册在,内地法律管不了,要投诉,可以去找司法部门打官司! 一个在中国做得这么大的电商平台,怎么就找不到有管辖权的部门了呢?客服公司、母公司、海外购公司注册在不同地方,到底应该由谁来监管这个庞然大物?难不成让消费者自己先研究一遍京东的股权结构、财务报表,甚至还要学习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才敢投诉吗? ...... 面对电商巨鳄的跨地域的经营,囿于传统地域管理的市场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组织,还没找到合适的应对方式。哪个部门对在卖假货的京东有管辖权?这比六六反映的护腰枕是否假货的问题更严重。」

  可以想见,六六朋友所的这个具体困难,不可能是首次在中国消费中,以前肯定有相关消费者也遇到过这样的无门情况。然而由于六六「大 V」影响力,这个问题才会引起、的大量关注,并予以与讨论。

  从王海到六六,中国消费者仍在地上爬行的现状证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确实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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